根据沪教委【2014】8号和徐教〔2014〕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校依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为学生提供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办好老百姓满意的学校。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是学校为民服务项目之一,也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举措。学校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缓解家长困难,融合家校联系,促进全面发展,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
二、工作小组:
组长:朱蓉芬
副组长:吴洪雁、徐云
组员:顾菁、谢国兵、侯德峰 、各年级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审批确定学生看护申请,安排看护地点、人员,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三、具体方案:
1、看护对象:因家庭看护确有实际困难的本校一至五年级学生;
2、看护时间:周一~周四(15:30——17:00);
3、遵循原则: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有限服务、不收费用;
4、服务内容: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适当安排做作业、自习、游戏和课外阅读等活动;看护工作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不举办各种兴趣班;
5、支持保障:学校安排固定地点作为看护点,安排本校教职工、家长志愿者担任看护工作人员;教职工的相关劳务费用纳入绩效工资方案;
本方案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漕开发实验小学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