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汇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 内容 - 漕开发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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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汇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4-02-28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沪委发〔20139号)和《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7号)精神,现就本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意见》精神,全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要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区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要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集中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要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牢牢把握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坚持以整风的精神,按照“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原则,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镇实际,提出适合自己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努力实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

要突出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实”。一是重实际,更加注重基层实际,更加贴近基层群众的感受、期盼和需求,更好地把握不同部门、单位、街镇的具体情况。二是出实招,把真正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更注重实际内容和实用有效的行动。三是求实效,把各项为民服务的实事好事办得更好,切实转变作风、改进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确保实现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要紧密结合徐汇社会管理和城区发展的实际。立足徐汇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密切关注、反映突出的问题,着力提高凝聚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推动城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提升区域文明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提供坚强保证。

二、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参加范围和重点对象

全区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2月开始,2014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是:区领导班子,区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街道、镇,居民区、“两新”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以及公安、工商、税务、质检、食药监等5个由市垂直管理的部门在我区的部门、单位。

我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包括: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公安、工商、税务、质检、食药监等5个由市垂直管理的部门在我区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街道、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同时,还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居民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三、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

我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反对“四风”突出问题,集中解决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各级,真正让群众受益。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区各委办局重点解决倾听基层意见不够、指导基层工作缺乏主动性、针对性,政策制定不接地气,对群众的疾苦缺乏感同身受和真切了解,跨前履职意识不强,各自为政、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依法、高效行政,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与民不便、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等问题。街道、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破解难题的锐气不够、遇到矛盾绕着走、得过且过、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居民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区属国有企业要重点聚焦擅自决策、乱铺摊子,挥霍公款、追求奢华享受,违反有关财经纪律,联系群众不够,忽略职工主人翁的地位与作用等问题。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要重点聚焦管理质量和措施有效性不强,工作作风浮躁,师风师德欠缺、联系服务师生的观念和能力不强,不能坚持勤俭办学等问题。“两新”组织要重点聚焦党员宗旨意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不强,组织生活不够严格规范,服务职工群众不够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不够积极等问题。区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形成在岗位上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拓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社会职能。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以制度保障基层组织有效化解老大难问题和满足群众诉求。加强和改进街道、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的便民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四、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

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我区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把围绕中心、推动发展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区委班子要率先垂范,认真制定区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区委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动员大会结束后即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区四套班子、法检“两长”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区四套班子、法检“两长”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全区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2.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注重采取灵活多样、受基层欢迎的学习教育方式。要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习原著,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区党员干部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区领导班子和处级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其他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让全体基层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要创新学习形式。区领导班子和处级单位可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可邀请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代表,基层信访干部代表,劳模或优秀党员代表,志愿者或窗口单位代表,市民巡访团成员或“三风”监督员代表和“两新”组织代表面对面交流学习相关领域群众工作经验。可在社区服务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先进单位、区域党建促进会成员单位、徐汇区党员组织生活现场开放点等地开展现场教育学习活动,提升学习效果。要有效利用区委党建网、徐汇“读书汇”和“徐汇党员大课堂”等平台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党员、干部学习提供有利条件。

3.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直接去听取意见。区领导班子和处级单位领导干部要走出机关、走到基层、走进群众听意见、察实情,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 “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用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深入社区、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要围绕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和区域重点工作,注重到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群众意见的汇集点了解情况。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作用,通过深入选举单位和基层联系点,了解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充分运用好各类工作载体,改进听取意见的方式。要将“满意在徐汇”活动、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的普遍走访,作为直接听取意见的重要渠道。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用好纪检、组织、巡察、审计、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要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双结对”、政风行风测评等工作,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真诚听取群众心声。要依托区域党建促进会,广泛征求大院、大所、大企、大校等区域单位的意见。要积极运用徐汇区委党建网、徐汇政务网、“徐汇发布”官方微博等新兴媒体,广泛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重视各类新闻媒体反映的群众关切的问题。征求意见要注重统筹,防止形式主义,防止没有实质内容的“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影响区域发展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注重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和本部门本单位本街镇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信访积案中查摆突出问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区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本区具体措施,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党(工)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区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要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本单位“四风”问题情况,查摆自身“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居民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当前可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尽快解决;对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整改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及时明确牵头部门开展专项研究,推进联动整改、限期整改;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区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居民区、“两新”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要通过条块联动、部门联手形成整改合力,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抓好整改落实。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要求,一方面,主动对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内容,抓好落实;另一方面,注重把本单位需要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通过上下联动推进整改,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结合信访积案、政风行风评议中反映突出的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确定我区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

3.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结合群众意见建议和我区实际,承接好、贯彻好市委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的制度和办法,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注重教育实践活动的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区教育实践活动的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目标要求,鼓励探索创新,给基层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我区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分三茬进行,第一茬为区四套班子及“法检”两长,第二茬为区级党政机关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区委办局下属单位,第三茬为街镇、居民区以及“两新”组织等基层组织。每一茬间隔10-15天。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注重分类实施,针对我区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区领导班子和处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企事业单位要围绕转型发展、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对照发展要求和服务对象需求落实整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确保群众切实感受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居民区等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机关与居民区“双结对”、城乡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责任区责任岗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把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践好、发展好,在直接联系服务引导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两新”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联合、灵活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公安、工商、税务、质检、食药监等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区委和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坚持上下联动,认真抓好下属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六、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标杆作用,指导推动我区教育实践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

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区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程抓好本区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级机关党工委、区教育党工委、区科技党委、区民政局党委、区司法局党委、区人社局党委、区建交党工委、区文化局党委、区卫计党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绿化市容局党委、区房管局党委、各社区(街道)党工委、华泾镇党委等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区纪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指导联络组和宣传组。

各级党(工)委(党组)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区委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各委办局党(工)委(党组)在抓好本单位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系统及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街道、镇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直属单位、居民区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推动作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吃透政策要求,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在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各处级单位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部门,全程抓好活动开展,确保衔接紧凑、推进有序,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加强督促检查。

区委组建10个督导组,由正副处级干部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教育、卫生、国资和公安党(工)委,依据归口管理单位实际情况以及党组织、党员规模,分别派出系统督导组。各督导组按照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和分工,对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街道、镇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

督导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的督导上,要紧紧依靠所督导部门、单位、街镇的党(工)委(党组),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三)抓好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市、区主流媒体以及徐汇区委党建网、徐汇政务网、 “徐汇发布”官方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中央、市委和区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

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九届区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徐汇当前改革领域重点任务和今年重点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保证徐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