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1
漕开发实验小学放学后看护工作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3-13

漕开发实验小学放学后看护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4] 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 [2017] 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文件)的精神,我校依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为学生提供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办好老百姓满意的学校。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是学校为民服务项目之一,也是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举措。学校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把做好校内课后服务作为顺应民生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缓解家长困难,融合家校联系,促进全面发展,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

二、工作小组:

组长:吴洪雁

副组长:石笑寒、徐云

组员:乐雅琴、顾菁、谢国兵、侯德峰、各年级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审批确定学生看护申请,安排看护地点、人员,并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三、具体方案:

1、看护对象:家庭放学后接及看护确有实际困难的本校一至五年级学生;

2、看护时间:周一~周三(15:45——18:00);周四(15:00——18:00);

 周五(14:30——18:00);                     

 3、遵循原则:家长申请、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统筹安排、不收费用;

4、服务内容:看护工作不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不举办各种兴趣班;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不组织学生补习、作业、自习、游戏和课外阅读等活动;

5、支持保障:学校安排固定地点作为看护点,安排本校教职员工轮流担任看护工作人员;教职工的相关劳务费用纳入绩效工资方案。

本方案自2019318日起实施。

漕开发实验小学

 2019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