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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3-11-02

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今年9月11日至17日为第26届推普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语〔2023〕7号),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载体,语言文字事业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结合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各自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做好本届推普周活动的部署和安排。

2.发挥学校基础阵地作用。各学校要夯实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依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教育,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文化自信。结合经典诵读、书香校园建设、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回头看”等年度工作,将语言文字要求进一步融入教育教学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开展语言文字类特色活动。

3.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举办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1)继续开展“六个一”活动:一次升旗仪式讲话(或专题讲话);一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学习宣传活动;一期专题板报(或电子屏、宣传栏)宣传;一次竞赛活动;一回“啄木鸟”行动;一次推普周或学校语言文字活动专题活动报道(学校网站或公众号宣传)。

(2)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回头看”工作。各相关学校做好第二阶段区级抽查和市级抽查迎检准备工作。

(3)进一步推进校园用语用字及网站、公众号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自查和监管工作。各小学、中职校做好2023年上海市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及实地抽查的准备工作。

(4)推进中小学生“古诗文”阅读活动。做好“小学生古诗文大会”“中国诗词大会”等活动的宣传,在师生中提高活动的知晓率,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推荐等组织工作。

(5)推进重点人群语言文字培训工作。举办保育员语言文字能力提升活动,开展本年度保育员、教辅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4.推普周系列活动及近期有关工作安排见下表:

项目

参与范围

活动时间

备注

2023年度阅读分享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9-10月

详见附件2

上海市小学生古诗文大会活动

小学三至五年级学生

10月21日起

参赛方式另行通知

“诗词大会”上海赛区选拔推荐活动

部分学校

9月中旬

另行通知相关学校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前辅导

幼儿园

9月上旬

辅导安排另行通知

社会用字检查“啄木鸟”活动

“啄木鸟”活动定点学校;

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9月中下旬

活动要求发相关学校

 

5.工作要求

    (1)请填妥推普周活动反馈表(附件1),并于9月25日前发送语委办邮箱xuhuiyuweiban@126.com(文件名命名格式:“学校名称+第26届推普周活动反馈表”)。

(2)语委办统一印制全国推普周宣传海报,海报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海报电子版可通过教育部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308/t20230829_1076652.html

    (3)继续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一校一档填报工作,完成2022学年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手册》填写(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并于11月10日之前发送语委办邮箱(文件名命名格式:“学校名称+2022学年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手册”。

  (4)推普周活动时间不必拘泥于9月份第三周,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作灵活调整。

区语委办地址:永嘉路354号303室 邮编:200031 联系电话:54665787  邮箱:xuhuiyuweiban@126.com

           

 

徐汇区语委办                       

2023年8月

 

 

附件1

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反馈表(学校填写)

单   位


分管领导


职    务


语言文字工作专管员


联系电话


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或参与活动人数)

  约       人

线上(官网或公众号)相关活动报道

有  /  无

(填写“有”,请继续填写“宣传氛围2”部分)

宣传氛围1

宣传画、横幅(或电子屏)数:              

宣传版面(或专题宣传栏)数:            

宣传氛围2

活动报道、通讯数:已发布:     篇(或 计划发布:     篇)

报道主题:                                                      

活动内容

(“六个一”活动情况;特色活动)

日期

形式内容、参与对象人数等(1-2句话介绍)

























特色活动

简介

请选择1-2项已开展的特色活动或工作进行简述(活动名称、参与对象、活动简述、活动成果等。)

 

 

 

 

 

 

 

 

 

 

本校推普周活动照片

(请在下方空白栏中提供2-3张推普周相关活动照片或报道截屏图片,并注明图片内容)







填表日期:2023年    月    日

此表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区语委办邮箱:xuhuiyuweiban@126.com

 

 

 

 

附件2

书香伴成长

——2023徐汇区师生“典耀中华”读书分享活动方案

 

为推进书香校园建设,结合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区语委办决定开展2023年度徐汇区师生阅读分享活动,旨在加强我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在校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活动方案和组织要求如下:

一、活动对象

参加对象为本区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在校师生。

设小学生组、中学生(含中职校学生)组、幼儿组、教师组四个组别。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队参赛。

二、活动内容

中小学生组、教师组:参赛者自选一本书籍,在阅读的基础上以讲演的形式进行分享推荐。每个“荐书”参赛节目需包含“书籍介绍”(作者、主要内容等)、“荐书理由”(阅读感受等)、“经典片段诵读”三方面内容,其中“经典片段诵读”部分用时分配不超过节目总时长的1/3。可借助音乐、服装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分享内容。

幼儿组:采用讲述绘本故事的形式。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学校结合推普周及学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典耀中华”等主题读书活动,开展传统经典、红色经典、和当代经典阅读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工作。

2.请各学校在校级活动的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与区级展评活动。

推荐要求:每校各组别可各推荐1个节目参加区级评选(现有学生数在千人以上的中小学或园区在3个及以上的幼儿园,可适当增加1个学生组节目)。

3.节目报送方式

    以视频方式参赛。

视频要求:横屏拍摄,MP4格式,声音、图像清晰,不抖动,每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B。视频文件以“组别+学校+姓名+节目名称(或推荐书目名称)”命名。

2.请学校填妥《2023徐汇区师生阅读分享活动活动推荐节目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连同视频一起发送QQ邮箱:2103309449@qq.com

 

 

 

 

2023徐汇区师生读书分享活动活动推荐节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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