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漕开发实小 以下简称甲方
街道: 虹梅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区有关学校场地资源开放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开放学校操场、跑道、篮球场供社区居民健身活动使用,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6:00----- 7:00;双休日: 下午1:00-----4:30;寒暑假每周三为学生开放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第二条 甲方向社区学生开放学校电脑房,供社区学校上课时使用。
第三条 乙方社区学校的资源向甲方开放。
第四条 甲方负责按时开放、关闭校门,并保持学校操场、跑道、篮球场等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五条 乙方负责制作安装《社区学校健身活动须知牌》,提醒在校园内活动健身的社区居民注意安全。
第六条 甲方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对场地活动进行管理、检查、登记。
第七条 乙方每年一次性提供9600元作为学校管理人员补贴。
第八条 遇紧急情况,由甲方安排的值班人员报街道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学校值班人员报学校负责人,及时有效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漕开发实小(盖章) 乙方:虹梅街道办事处(盖章)
(原东兰路小学)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协议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2010年1月